年近七旬的张先生
在练习广场舞时
竟然突发疾病意外身亡
为此
家属把广场舞的组织者
告上了法庭
老人跳“广场舞”猝死
“活动是你组织的,你要赔偿60万。”2022年,武汉一男子在跳广场舞时猝死,家属将组织者告上法庭,索要高额赔偿,他们能如愿吗?
组织者究竟该不该担责呢?
武汉的杨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组织一场广场舞,自己竟然成为了“被告”。这件事情还得从2022年1月的一天说起,她像往常一样组织大家在武汉市硚口区玉带古玩城附近练习跳舞表演时,团队里舞龙爱好者张先生突然发生了意外。
最终张先生因为心源性猝死,不治身亡。张先生去世半个月后,他的家属就将“广场舞”的组织者杨女士告上了法庭。
家属认为,张先生在倒地后,被告杨女士发现这样的情况不仅没有拨打急救电话,反倒是采取了遮挡的方式,脱掉了张先生身上的舞龙服。
硚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高翔:“原告起诉到法院以后,请求被告杨女士赔偿原告亲属因参加活动去世后,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其它的相关费用,金额在6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