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49次举报拍黄瓜引争议,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其实,“拍黄瓜”的纠纷由来已久。去年7月,安徽合肥一餐饮店曾在外卖平台上售卖“拍黄瓜”,结果被处以5000元罚款,疑似是因为遭到“职业举报人”的举报。更早之前,2017年广州一家火锅店因为卖拍黄瓜被重罚1万元,引发舆论争议。
为什么小小一碟“拍黄瓜”屡屡引发轩然大波,成了“职业打假人”最爱举报的项目之一呢?49次举报拍黄瓜引争议!
“拍黄瓜”看似是家家能做的家常菜,但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却属于特殊的品类——“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拌黄瓜、盐水毛豆等夏季凉拌菜,因为不经过热加工,容易滋生细菌而变质,所以,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制售生食类食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餐馆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的制作凉菜的专间,具备二次更衣洗手的消毒设备。仅仅是5平方米的凉菜间,就把绝大多数的小餐饮店挡在合法经营“拍黄瓜”的外面了。
于是,这就形成了一个认知的严重落差:大家都以为“拍黄瓜”是家常菜,但是对没有取得冷菜经营许可的小餐馆,那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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