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点燃女子裙边后淡定旁观 律师:故意伤害他人处拘留并罚款

近日,广东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恶意点火事件。

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店内坐着,旁边一名女子正在打电话,男子突然伸手用打火机点燃女子的裙边。女子发现裙子着火后,不停用手拍打,并迅速跑回店内求助。

之后,她连忙拍火并跑回店内求助,而点火男子淡定旁观,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有报道称,因女子发现及时,火被及时熄灭,没有酿成大祸。

男子点燃女子裙边后淡定旁观 律师:故意伤害他人处拘留并罚款

令人愤慨的是,点火的男子一直保持淡定旁观。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怒,要求对该男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子在公共场合用打火机点燃女生裙边,又若无其事地看着裙子燃烧,对女生及周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险。

这种无事生非、伤害他人的做法,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若扰乱公共秩序,即构成寻衅滋事行政违法行为。如果女子没有及时发现,造成受伤等严重后果,男子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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