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陈某某发布限制消费令,涉及赵丽颖申请执行陈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因陈某某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案件审理流程显示,今年2月,陈某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5万元。
赵丽颖是一位人气高、演技好、颜值高的演员,她的作品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喜爱和支持。
然而,她也不乏一些恶意的黑粉,他们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诋毁、侮辱赵丽颖,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和权益。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丽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这些侵权者告上了法庭。
其中一位网友陈某某,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了不实言论,被判决向赵丽颖赔偿2.5万元。
然而,陈某某并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拒不支付赔偿款。
为此,赵丽颖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了限制消费令的申请。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陈某某发布了限制消费令,涉及赵丽颖申请执行陈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根据限制消费令的规定,陈某某在未履行给付义务之前,不得进行高消费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意味着,陈某某不能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及其他高档消费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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