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被姐姐“冒名”登记结婚,自己却丝毫不知。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并向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在法院和民政局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20多年的错误婚姻登记问题得到了解决。
事情的起源还得从姐妹俩说起。小华和小红是亲姐妹俩,姐姐小华与男朋友小周是自由恋爱。1994年,小华发现自己怀孕,但因为自己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于是,她便瞒着妹妹冒用小红的身份信息与小周到房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1998年,小红与男朋友小韩登记结婚。时间一晃来到了2021年,小红在申请家庭小客车摇号时,竟发现自己还有一个未知的“丈夫”!小华这才将真相告知小红。原来,小红27年前就和姐夫小周“结婚”了。
“我家小客车摇号申请确实迫在眉睫,而且现在个人信息都联网了,如此离谱的错误婚姻登记会给我带来财产、债务、继承、名誉等多方面的问题。”小红说道。于是,小红以姐夫小周为被告向房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她与小周的婚姻登记。
房山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因婚姻关系涉及公民的身份权,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韩玉对案件进行了实质审查。韩玉组织小红、小华、小周、小韩进行了谈话。在庭上,小华当庭承认她曾以小红的名义与小周结婚。
小红随即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请求鉴定涉案结婚申请书中“小红”处的签名并非是由其本人签字,而是由小华书写。鉴定机构的意见为:检材上“小红”签名与样本上小华书写的小红字迹是同一人书写。依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法院确认1994年的结婚登记是小华冒用小红的名义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