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强奸留守幼女被判15年 归案后隐瞒病史

原标题:最高检发布四例指导性案例,四川某县阻断性侵犯未成年人感染艾滋病风险保护案入选

3月1日,最高检召开“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共四例)。

其中,四川省自贡市某县检察院办理的阻断性侵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感染艾滋病风险综合司法保护案入选(检例第172号),这是自贡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首次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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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艾滋病罪犯性侵未成年人

被告人王某某,男,1996年8月出生,2016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入所体检时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同年10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7年10月确诊为艾滋病病人,但王某某一直未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林某某(女,案发时13周岁)于案发前一周在奶茶店相识,被害人告诉王某某自己在某中学初一就读,其父母均在外务工,自己跟随奶奶生活。

2020年8月25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和朋友曹某某、被害人林某某在奶茶店玩时,王某某提出到林某某家里拿酒喝。

21时许,王某某骑摩托车搭乘林某某、曹某某一同前往林某某家,到达林某某所住小区后曹某某有事离开。

王某某进入林某某家后产生奸淫之意,明知林某某为初一学生,以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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