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5月25日消息,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学校教师职务犯罪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某因挪用公款炒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违法所得。 图片来源:吉安市 … Continue reading 教师挪用学杂费获刑!挪用学生91万元学杂费,炒股获利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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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挪用学杂费获刑: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教师挪用学杂费获刑: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学校教师职务犯罪案。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利用担任井冈山市某学校总务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其保管的学杂费 … Continue reading 教师挪用学杂费获刑: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