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风吹雨淋,那辆被保全扣押的肇事手扶拖拉机已经锈成一堆废铁。12年里,车主夏德科的心头,好像也蒙上一层锈迹。
当夏德科往返两趟,到法院缴齐两万多元赔偿金和执行费,他心头的锈迹逐渐褪去。
法院走来意料之外的被执行人
因辖区内坡地较多而得名的涝坡镇,在莒南县城东北侧。既能拉水灌溉,又能装运物资的手扶拖拉机,是当地人摆脱靠天吃饭窘境的好帮手,生活在夏家沟村的夏德科家中也有一辆。
不遂人愿。2011年5月16日,正是农忙季节。早上7点多,夏德科开着拖拉机拉水浇田,沿着村中靠近学校的一条主路由东向西行驶,不幸与一名骑车上学的14岁男孩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脸部受伤,送医后经住院治疗逐渐康复。
当对方家长向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判决夏德科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3万余元。
据莒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案件第一任执行法官孙志刚介绍,作为被告的夏德科因为没有钱履行判决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其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在大多数情况下意味着原告从被告处获得赔偿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一晃十二年过去,就当多方几乎忘记这笔赔偿款的时候。2023年2月16日下午,夏德科和妻子来到了莒南县人民法院,他们决定偿还那笔赔偿金。
主动履责解开了心结
2月21日,夏德科与妻子再次赶赴法院,全部还清了剩余的执行费等三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