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们无需过多干预,但做事前要考虑后果,不能一时脑热就做,只是有的孩子不懂,年轻气盛追求“社会”气息,做些与年龄不符之事。
纹身是一种文化,大家给予尊重即可,可若是自己孩子纹身,你会同意吗?多数家长不会。有的家长直说:“我孩子如果敢,那就打断他的腿”,道理是这个道理,但话说的有点过。
大家的审美与性格不同,有人钟爱纹身文化,出门后有种“艺术感”,有人却不愿过多修饰,自然地就是最好的。只是有的未成年人不懂,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选择盲目跟风。
对于这些大家应该了解吧,这也就是“纹身”在我国带来的不好之处。
记得有一个40多岁的大哥说过,自己现在特别讨厌纹身,也讨厌自己身上的纹身。因为这位大哥在年轻的时候看了很多“港片”,所以那个时候大哥意气风发,想要学习“古惑仔”。而大哥也因为在年轻的时候触犯法律,最后被判处刑。大哥出狱后非常后悔,但是为时已晚,自己虽然结婚了,但是子女却因为大哥坐牢而被影响。
而现在有很多未成年人为了追求时尚,也会选择纹身,对于这种事情,笔者还是非常不赞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