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三月人们都要吵一吵“妇女”这个词,女性不愿被称“妇女”是谁的问题

原标题:不愿意称自己是“妇女”,是词有问题还是我有问题?

每年三月的妇女节,人们都要吵一吵“妇女”这个词。有人觉得自己年纪轻轻不是“妇女”,有人生怕叫错了惹别人生气,搞得妇女节的别称越来越多:什么女神节、女王节都出来了。

这个节日最初诞生于美国,在德国被确定为3月8日,在苏联成为国家法定节日,是新中国规定的最早一批节日之一,最终于1975年被联合国正式接纳。它本应象征着世界女性团结起来争取权益,但是在中文互联网上却变成了无数纷争之源。

麻烦出在它的名字上。似乎有不少人都在回避“妇女节”这名字,于是学校里流行着“女生节”,商业宣传里则充斥着“女神节”“女王节”。遗憾的是,前者在很多学校都变成了不怀好意的表演,而后者则基本只是借关注女性之名行消费主义之实。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些改变的名称无疑要负一定责任,已经有不少人对它们进行了充分的批判。

但是把International Women’s Day翻译成“国际妇女节”也确实是有缺陷的。那些不喜欢这个名字的人里,也有一部分是出于合情合理的原因。

每年三月人们都要吵一吵“妇女”这个词,女性不愿被称“妇女”是谁的问题

德国妇女运动先驱克拉拉·柴特金,她在1910年首届国际妇女会议提出了设定国际妇女节的倡议|wikipedia.org

“妇女”二字显老吗?

不喜欢“妇女”一词的人,很多是因为同一个理由:听起来显老。

反对者会说,“听起来”能算数吗?法律规定“妇女”就是14岁以上的女性,辞书也把“妇女”定义为成年女性的统称。定义都摆在这里了,还要跟着感觉走,岂不是法律和语文的双重无知,外加歧视年长的女性吗?

如果我们真的是在讨论法律,讨论学术术语,或者在其它专业场合,那问题确实就解决了,定义已下,跟着定义走就好。遗憾的是,妇女节是一个涉及全民的节日,它的用词问题首先是共同语日常用法问题。而在这里,一个词的意思并不是被“定义”决定的。

你说什么?语言还能不靠定义?

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大部分学者都直觉地认为一切都是围绕着定义转的。然而,这个直觉是非常不靠谱的。

定义虽然精准

现实极度模糊

传统语言学遵循形式逻辑的传统,认为一个词指的东西,就是所有符合它本质特征的东西。比如《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对“水果”给出了这样的定义:“可以吃的含水分较多的植物果实的统称”。换句话说,是“水果”的东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可以吃;含水分多;是植物果实。水果就是三者的交集。

每年三月人们都要吵一吵“妇女”这个词,女性不愿被称“妇女”是谁的问题

在这样的认知体系下,“水果”与“非水果”之间有着泾渭分明的界限,谁要是搞不清楚,谁就是没文化,真可怕。

这种分析方法完全符合古典的形式逻辑学规则,特别是在分析专业术语时非常好用,既符合知识分子们的思维习惯,又符合知识分子的语感。从亚里士多德时代起,它就极受学者欢迎。法律中对“妇女”的定义,依据的就是这样的过程。

每年三月人们都要吵一吵“妇女”这个词,女性不愿被称“妇女”是谁的问题

根据这样的区分方法,一个人要么是“妇女”,要么不是“妇女”,简单明了干净漂亮,概念边缘没有任何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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