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罪犯子女不仅可以考公务员,还能竞选总理!
近期,中国国内在热议是否恢复让犯罪分子子女享有考公务员的权利。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出了这么一个建议——对于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的子女,应该放宽政审条件,为这些人的后代在参军、考公务员、进入重要岗位等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因为,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这种思维与现代法治、现代文明相违背的。
那么在泰国,有犯罪记录的人,他们的子女是否有资格成为国家政府雇员?
根据泰国宪法和法律,罪犯的子女是有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但具体的资格和录取条件会因情况而异。
根据泰国宪法第30条规定,泰国公民在不受任何歧视的情况下有权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包括参加公共服务和公共机构的管理。此外,泰国宪法还规定,在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同时,国家应该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和自由。在泰国,罪犯子女不仅可以考公务员,还能竞选总理!
根据《泰国公务员法》第35条规定,凡年满2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均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没有亲属政审或连坐这一要求。
但在实际情况中,泰国犯罪分子的子女,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根据泰国政府的政策,如果一个人的父母被定罪并被监禁超过三年,那么他们的子女将被视为具有不良记录。因此,犯罪分子的子女需要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前获得豁免,豁免决定由一个专门的机构“泰国公务员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