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溺亡案服刑18年 获立案复查 申诉曾屡遭驳回

原标题:浙江一溺亡疑案凶手申诉18年获最高检立案复查

这是发生在浙江省绍兴马鞍镇的一桩女子溺亡案件。

事发现场只有三人,一人死亡,一人开庭前失踪,另一人被判故意杀人。

被法院认为的凶手服刑18年后,案件迎来转机——最高检决定立案复查。

命案发生,女子溺亡

如今67岁的陈生夫在监狱服刑已18年,但他“服法不认罪”,申诉至今。

他48岁那年的2004年夏天,浙江省绍兴县马鞍镇长虹闸村发生了一起命案。

案发第二天的8月8日,警方接到村民报案后勘查现场,发现名叫徐百美的女子,在附近的大寨河中溺亡。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胃中检出镇静、催眠药物成份。

后经认定,死者符合镇静催眠类药物作用后生前溺水死亡,结论为溺水死亡。

男子涉溺亡案服刑18年 获立案复查 申诉曾屡遭驳回

(案发现场附近)

2004年8月14日,案发一周后,警方认为作案嫌疑人是陈生夫、刘某某、刘冰莲,并将三人刑事拘留。

顶端新闻记者走访获悉,1955年生的陈生夫系长虹闸村人,初中毕业后外出务工。

1999年从深圳回绍兴,自学法律知识,虽未通过司法考试,但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以代写法律文书谋生,被称为“土律师”。

刘冰莲是陈生夫的再婚妻子,刘某某是刘冰莲的哥哥。

自2003年至案发前,刘某某住在陈生夫家院内的出租房里。

根据绍兴市检察院的指控,徐百美生前与陈生夫有经济纠纷,徐百美的多次纠缠让陈生夫心生恶念。

案涉材料记载,刘冰莲对陈徐之间的事一无所知,被排除嫌疑。

刘某某作为证人出现在案件中,他在证言中提到,陈生夫将一个人形的东西推到河里,又拿起竹竿捅了几下,后陈生夫告诉他,扔下去的是徐百美。

在案材料显示,陈生夫、刘冰莲、刘某某三人被刑拘当天及第二天,陈生夫做出至少两份矛盾的供述,先是称三人共同杀人,后改称系他自己一人所为。

之后的多次供述中,均否认杀人。

顶端新闻在长虹闸村中走访获悉,当年,陈生夫身高约168厘米,体型偏瘦。

在村民们眼里,他性格内向、话少,是村民普遍认知中的“老实人”。

案发前的陈生夫,多是在家帮村民写“状子”,遇到家境贫寒的人会免费代笔。

2005年3月1日,绍兴中院认定陈生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一审判决书显示,案发当晚,徐百美到陈生夫家要求还钱时,陈生夫让徐饮用放了安眠药的绿豆汤,徐喝后昏睡,陈生夫用尼龙绳、编织袋及门帘布捆绑徐百美,并将徐百美及徐的自行车搬至刘某某(化名刘XX,湖南省邵阳县人)的船上。

当晚10时许,陈生夫叫租住在隔壁的刘某某帮忙开船。

刘驾船驶至绍兴县滨海开发区南新村附近的大寨河时,陈生夫将徐百美及徐的自行车抛入河中,致徐百美溺水而死亡。

男子涉溺亡案服刑18年 获立案复查 申诉曾屡遭驳回

(陈生夫在狱中)

可疑的杀人动机

陈生夫的一审辩护律师谢慧琴介绍,她与陈生夫在案发前已经相识,陈生夫在自学法律过程中,常会找她请教法律问题,陈留给她的印象是“敦厚,人不错”。

案件一审期间,辩护人到村里走访后,认为陈生夫没有杀人动机。

在绍兴市检察院的指控中,陈生夫与徐百美的经济纠纷,源自徐百美“花钱找人帮出气未果”。

起诉书显示,案发两个月前,2004年6月的一天,徐百美在陈生夫家认识了陈的外甥肖某某。

徐百美表示愿意出钱让肖某某帮忙教训与自己有纠葛的邻居,肖某某应允。

7月初,肖拿到徐的8000元后逃走。

因陈生夫曾为此事担保,徐多次找陈要求退钱。

陈生夫无钱归还,遂生恶念。

作为证人的刘某某在讯问笔录中称,肖某某收钱帮徐百美打人的事,是陈生夫做的担保人。

但,陈生夫否认为此事担保。

陈在讯问笔录中称,案发当年6月22~24日,肖某某来绍兴找刘某某探亲,住在陈家。

徐百美正巧在陈家,因其他事找陈生夫商量起诉事宜。

期间,徐愿出钱让肖殴打有纠葛的邻居,陈生夫立即劝阻未果。

据陈生夫供述,此事系刘某某担保。

刘曾说“没关系,如果(肖)XX不搞,我也会搞的”,“我做担保,至少我负责”。

二审辩护人顾荣德在办案中发现,陈生夫的再婚妻子刘冰莲是湖南邵阳县人,婚后,陈生夫与刘冰莲共同生活在浙江绍兴,与刘冰莲的娘家人来甚少,与肖并不熟悉;而刘某某在绍兴多年,曾“与徐百美是近邻,素有往来,以儿女亲家相称”,刘某某还是肖的亲舅舅。

对肖来说,关系更为亲密的是刘某某。

顾荣德还发现,在向肖某某追讨8000元过程中,而刘某某曾花了一礼拜、行程上千公里,耗时出力表现更为积极,还愿意垫一半钱还徐百美。

在案没有证据证明,提供担保的是陈生夫。

对于“担保人是谁”的调查,按照刑事案件侦查规则,应该有肖某某的说法。

但判决书中,肖某某并未作为证人出现,亦没有肖某某的证词。

判决书显示,2004年6月的一天,陈生夫外甥肖某某(另案处理)从湖南老家到浙江省绍兴县探亲时,在陈生夫家认识了该县马鞍镇皋合村妇女徐百美。

肖某某听说徐百美与邻居徐阿糯有矛盾后,主动提出帮徐百美教训徐阿糯,徐表示愿出一万元钱的报酬请肖帮其教训徐阿糯兄弟俩,陈生夫亦表示为此事作担保。

同年7月初,肖某某得到徐的8000元钱后即逃走。

此后,徐百美多次找陈生夫要求肖某某退钱。

陈生夫与其妻舅刘某某(化名刘XX,湖南省邵阳县人)去湖南找肖某某退钱未果。

后陈生夫因徐百美纠缠其归还钱款而生杀人恶念,并准备了安眠药。

该案申诉阶段代理律师蓝天彬认为,陈生夫的经济状况在当地算中等以上,陈是否可能为了赖掉8000元杀害徐百美,目前存疑。

根据一审判决书的记载,一审法院绍兴中院对辩护人提出的“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之辩护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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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夫服刑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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